通知公告
Notice
各有关单位:
德阳市中医学会团体标准《德阳市医养结合机构建设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已完成,按照开放、透明、公平的原则,以协商一致、促进贸易和交流为目的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现向各有关单位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
欢迎各有关单位对标准内容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相关意见和建议征集截止日期为2021年1月11日。
联系人:吕丽
电话:15183815599
邮箱:dyszxyjhyy@163.com
地址:德阳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德阳市旌阳区天山南路159号)
附件1:《德阳市医养结合机构建设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
附件2:《德阳市医养结合机构建设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附件3:《德阳市医养结合机构建设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表
德阳市中医学会
2021年1月8日
附件1
德阳市医养结合机构建设管理规范
(征求意见稿)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德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德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由德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实施。
本标准起草单位:德阳市中医学会,德阳市口腔医院(德阳市第三人民医院)、德阳市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指导中心、德阳市中西医结合医院、绵竹市东北镇卫生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林德智、刘辉、李蕾、尹轶、温兴利。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医养结合机构基本要求、管理要求、服务内容、服务流程与要求、质量控制等,提供了可参照使用的常用评估量表、基础工作表单、协议模板等。
本标准适用于德阳市范围内的医养结合机构。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标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2017年6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健康委员会
《养老机构基本规范》GB/T 29353-2012
《老年养护院建设标准》建标144-2010
《无障碍设计规范》 (GB50763-2012)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
《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
《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 50033-2013
《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2002
《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GB/T10001.9-2008
《图形符号 术语》GB15565-2020
《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卫生标准》GB 15979-2002
《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WS/T 367-2012
《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WS308-2009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餐饮业要求》GB/T 27306-2008
《养老机构安全管理》MZ/T 032-2012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2011年修正本)
《卫生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下发〈医疗废物分类目录〉的通知》(卫医发〔2003〕287号)
《医院感染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第48号令)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医医疗技术相关性感染预防与控制指南(试行)的通知》(国中医药办医政发〔2017〕22号)
《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017〕13号)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宁疗护实践指南(试行)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17〕5号)
《关于印发医养结合机构服务指南(试行)的通知》(国办卫老龄发〔2019〕24号)
《老年人能力评估》MT 039-2013
《关于开展老年护理需求评估和规范服务工作的通知》(国卫发〔2019〕48号)
《关于印发〈四川省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规范(试行)〉的通知》川卫发〔2017〕158号)
《关于印发德阳市医养结合示范单位评定及年度绩效评估办法的通知》(德市卫办发〔2019〕111号)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执业医师
依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执业证》及其级别为"执业医师"并注册,且实际从事医疗、预防保健工作的人员。
3.2 执业助理医师
依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执业证》及其级别为"执业助理医师"并注册,且实际从事医疗、预防保健工作的人员。
3.3 护士
经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并注册的,从事护理工作的专业人员。
3.4 护理员
经培训并考核合格、在医养结合机构从事照护服务工作的人员。
3.5 巡诊
医护人员为服务对象提供的巡视诊疗服务。
3.6 慢病管理
对服务对象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及其风险因素进行的定期检测,连续监测,评估与综合干预管理。
3.7 健康评估
为服务对象提供的健康状况的综合评估。
3.8 医养结合机构
医养结合机构是指同时具备医疗卫生服务和养老服务资质与能力的医疗卫生服务和养老服务相结合的机构,可以是同一法人单位,也可以是同一院区或相邻院区实行一体化连续管理的不同法人单位,但必须具备住院医疗资质与能力、失能半失能或失智服务对象长期照护服务资质与能力,其中注册病床数≧20张,养老床位数≧10张。
4 基本要求
4.1 机构执业资格
医养结合机构应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具备医疗机构执业许可或在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含中医药主管部门,下同)进行备案,并在民政部门进行养老机构登记备案。提供餐饮服务的医养结合机构,应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
4.2 场地与环境卫生
4.2.1 场地
新建的医养结合机构建筑设计应当符合《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设计标准》的要求。无障碍设计应符合《无障碍设计规范》的要求,防火设计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医养结合机构建筑应当符合消防部门相关要求,配备消防设施设备。消防灭火器的配备应当符合《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的规定。相应场所标识图案适用《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和《图形符号 术语》的要求;无障碍设施符号适用《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的要求。
4.2.2 环境卫生
场地环境应符合《养老机构基本规范》中7.1的要求。室内灯光照度应柔和,居室及通道应设有夜灯及应急灯。室内宜配备房间空气温度调节设施,室内空气适用《室内空气质量标准》的要求;环境噪声应当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对0类机构环境噪声限值的要求;采光水平应当符合《建筑采光设计标准》中对住宅建筑和医疗建筑场所采光的要求。
4.3 人员与资质
4.3.1 护理员配置
护理员与自理服务对象的比例不宜低于1:10,与半失能服务对象的比例不宜低于1:6,与全失能服务对象的比例不宜低于1:3。
4.3.2 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配置
临床医学、中医学、护理学、药剂学、中药学、临床检验、医学影像等医疗卫生专业人员数量、任职资格、职称结构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规定的相应注册医疗机构类别和级别要求。应至少有内科学、外科学(或全科医学)、中医内科、中医康复方向(含中医康复学、中医针灸学、中医推拿学、中医骨伤科)专职医师。鼓励配置神经内科、心血管内科、呼吸内科、肿瘤科、营养科、康复医学科等专科的专职或兼职医师,以及康复技师、心理咨询师、社工等专业技术人员。
4.4 设施设备
4.4.1 医疗设施设备配置
给氧装置、呼吸机或呼吸器、电动吸引器、心脏除颤仪、自动生化分析仪、心电图机、心电监护仪、多功能抢救床、万能手术床、无影灯、必备的手术器械、X光机、B超、高压灭菌设备、担架车、抢救车、输液泵。
临床检验、消毒供应与其他合法机构签订相关服务合同,由其他机构提供服务的,可不配备检验和消毒供应设备。
4.4.2 康娱设施设备配置
病房及养护室至少应配置电视机,室内活动场所至少应配置电视机、健身器材、休闲棋牌类用品、书画阅读用桌椅、书籍报刊等。
4.4.3 生活设施设备配置
有膳食服务必要的设施与设备,如餐厅、适老化餐桌椅、病床或养老用床、床头柜、衣柜、洗面台、床头灯、隐私保护隔帘、热水器、开水器、洗浴助浴设施(洗浴水温可调节)、公共洗涤区域及洗衣机和烘干机、制冷供暖设备、照明设施、坐式蹲位等。
4.4.4 安全设施设备配置
4.4.4.1 病房及养护室
服务对象养护室卫生间应设扶手、紧急呼叫按钮、坐式蹲位或残疾人蹲位、地面防滑设施,病床或养老用床应有床档,有床旁呼叫系统,有低位照明灯和应急照明灯。
4.4.4.2 公共区域
2层及以上建筑应有医用电梯;公共区域和走廊应有无障碍设施和扶手,转角应有防撞护角,地面防滑、座椅牢固并有适老化装置;餐厅及活动室地面防滑、桌椅牢固并应有适老化装置;公共浴室应有助浴设施、安全防护设施;活动场所应有固定座椅等设施,且光线充足;通道应有低位照明灯、应急照明灯、消防器材、安全疏散指示标志。
4.5 药品配备
根据《药品管理法》《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各医养结合机构可根据本机构的医疗机构规模等级,制定自身的药事管理制度,但必须包含以下内容:
4.5.1 应进行多重用药安全评估,参照药品说明书,根据老年患者具体情况制定个体化给药方案,遵循有关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临床诊疗指南和药品说明书等合理使用药物,尊重患者对药品使用的知情权。
4.5.2 应建立日常给药管理制度,包括医嘱确认和审核要求、药品核对和清点流程及要求、抗菌药物分级管理要求,药物存放与摆放流程及要求、每日药品发放流程及要求、药物发放及服用记录等;针对自我给药的服务对象,建立协助其定期检查药物供应、储存、有效期等。
4.5.3 应向服务对象及家属明确说明所用药物的储存方式、给药流程和注意事项,指导服务对象在正确的时间、通过正确的途径合理使用药物,告知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出现药物不良反应时应当及时观察及处理。
5 管理要求
5.1 人力资源管理
5.1.1 人力资源管理部门
设置有专门的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或人员,部门职责和岗位职责明确;人事管理制度与程序完整健全,有全员聘用和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并落实到位。
5.1.2 人力资源配置方案与紧急替代管理
有人力资源发展规划,符合单位功能任务定位和发展规划需要;有人力资源配置原则和岗位设置方案;有人力资源配置调整方案和程序;有人员紧急替代方案和程序、紧急替代人员联系方式准确畅通、有关人员知晓紧急替代方案和程序。
5.1.3 人力资源资质管理
有完整准确的员工花名册;有人事考核制度、考核档案;保存有个人完整的资质文件等,包括但不限于执业注册证、学历、学位、职称、教育培训、健康档案等证书复印件。
5.1.4 岗前培训管理
有新员工岗前培训制度,专业人员转岗轮岗的岗前培训制度;有专门的部门负责岗前培训工作,培训工作应有记录、总结、效果评价和改进措施。
5.1.5 职业安全管理
有职业暴露应急预案及岗前培训档案,建有完整的员工个人健康档案并定期开展健康检查,有高危岗位个人安全监测(如放射剂量监测等)记录档案。
5.2 设施设备管理
5.2.1 单位设施设备管理
有专人或部门负责设施设备管理工作,设施设备资产台账清晰且账物相符;有设施设备管理制度和岗位职责,管理人员应知晓;有设施设备定期巡检制度及执行记录。
5.2.2 科室设施设备管理
有专人负责设施设备管理,设施设备台账清晰、与单位设施设备管理部门台账及科室实物相符,有完整的设施设备验收、维护、维修档案资料。急救设备完好率100%。有按相应预案组织的应急演练,以及应急演练总结、改进措施及改进措施得到落实。
5.2.3 特种设备管理
有专人或部门负责特种设备管理,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有特种设备管理制度和岗位职责,管理人员应知晓。有完整的特种设备验收、维护、维修档案资料。特种设备年检合格并公示年检标签。管理部门应有完整的特种设备清单和档案资料,有监管记录。特种设备完好率100%。有按相应预案组织的应急演练,以及有应急演练总结、改进措施及改进措施得到落实。
5.3 制度管理
5.3.1 医疗核心制度
认真贯彻执行项医疗质量十八项核心制度,包括:首诊负责制度、三级查房制度、会诊制度、分级护理制度、值班和交接班制度、疑难病例讨论制度、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术前讨论制度、死亡病例讨论制度、查对制度、手术安全核查制度、手术分级管理制度、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危急值报告制度、病历管理制度、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临床用血审核制度、信息安全管理制度。根据医养结合机构特殊情况做相应补充,包括:精麻药品管理制度、医院感染管理制度、护理核心制度等。
5.3.2 依法服务管理
建立工作人员招录、培训、考核、奖惩、辞退等管理制度,签订聘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并建有工作人员的人事档案。
建立财务管理制度,各类开支项目清楚,凭证、账簿符合财务规定。
建立服务规范,规定每个工作环节中的内容,将服务过程按步骤划分成各个工作环节,确定各类服务过程中的接口,不应留有空白或空缺。
建立投诉处理规范,明确服务投诉的处理程序,并有专(兼)职人员负责投诉接待与处理。
建立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卫生防疫等安全管理制度,有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建立医疗保健服务的流程及保障医疗安全的具体措施,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技术操作规范。
建立纠纷、院内感染暴发、药品不良反应等重大事件报告制度。
严格执行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等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
5.3.3 巡视查房制度
建立入住服务对象日常巡查制度。医务人员应当定期查房,及时掌握入住服务对象的健康状况。护理员应当每日对服务对象巡查,准确掌握服务对象的具体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处理。机构管理人员应当定期巡查听取意见建议,及时改进管理和服务。
5.3.4 绿色通道制度
5.3.4.1 管理范畴
需要进入急诊绿色通道的范围是指入住医养结合机构的服务对象在短时间内发病,所患疾病可能在短时间内(<6小时)危及生命的急危重症时。包括但不限于:急性创伤引起的内脏破裂出血、严重颅脑出血、高压性气胸、急性心力衰竭、急性脑卒中、急性颅脑损伤、急性呼吸衰竭等重点病种;气道异物或梗阻、急性中毒、电击伤、溺水等;急性冠脉综合症、急性肺水肿、急性肺栓塞、大咯血、休克、严重哮喘持续状态、消化道大出血、急性脑血管意外、昏迷、重症酮症酸中毒、甲亢危象等;宫外孕大出血、产科大出血等;消化性溃疡穿孔、急性肠梗阻等急腹症;其他严重创伤或危及患者生命的疾病。
5.3.4.2 原则
先抢救生命,后办理相关手续;全程陪护,优先畅通。
5.3.4.3 急诊抢救绿色通道
院前急诊抢救绿色通道。医养结合机构在接收服务对象时应充分评估服务对象综合情况,如发现服务对象发生急危重症,应及时启动院前急诊急救流程,并及时与家属完善医患沟通工作。
院内急诊抢救绿色通道。发现服务对象出现急危重症时,应及时通知医护人员立即到场处理,启动急诊急救流程,并及时通知家属完善医患沟通工作。
转诊绿色通道。医养结合机构须与本辖区二级及以上综合(中医)医院签订合作协议,医养结合机构中的医疗机构是二级及以上综合(中医)医院的须与本辖区三级及以上综合(中医)医院签订合作协议,协议内容至少应有开通急诊急救、转诊转院绿色通道条款。发现服务对象出现急危重症,经评估需要转往上级医院救治时,应及时按转诊转院绿色通道要求启动转诊流程。
急危重症病人的诊断、检查、治疗、转运应在医护人员的监护下进行。
5.3.5 长期照护人员药品登记分发管理
应建立长期照护人员药品登记分发制度,至少应明确药品的安全使用、验收、储存等管理工作具体负责人;应明确规定内用药和外用药分类放置、标签清楚、账物相符,定时清点登记;明确规定药品分发人员(护士或护理员)按照医嘱合理、准确、及时地发放口服药物并认真记录,必要时协助服务对象用药,以免误服、漏服;明确规定护士和护理员要仔细观察服务对象用药后的反应,及时报告医生,以便及时调整给药方案。
5.4 应急管理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各级政府制定的应急预案,包括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救援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建立健全机构应急管理组织和应急指挥系统,负责机构应急管理工作。开展灾害脆弱性分析,明确机构需要应对的主要突发事件及应对策略。编制各类应急预案,根据灾害脆弱性分析的结果制订各种专项预案,明确应对不同突发公共事件的标准操作程序;制订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总体预案和部门预案,明确在应急状态下各个部门的责任和各级各类人员的职责以及应急反应行动的程序;有节假日及夜间应急相关工作预案,配备充分的应急处理资源,包括人员、应急物资、应急通讯工具等。开展全员应急培训和演练,提高各级各类人员的应急素质和机构的整体应急能力。
预案包括但不限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火灾、停电、停水、停气应急预案,服务对象突发病情变化应急预案,服务对象突发猝死应急预案,服务对象突发输液反应应急预案,服务对象静脉空气栓塞应急预案,输液过程肺水肿应急预案,引流管脱出应急预案,服务对象自伤应急预案,服务对象跌倒应急预案,服务对象噎食应急预案,服务对象窒息应急预案,服务对象误吸应急预案,服务对象坠床应急预案,服务对象走失应急预案,服务对象烫伤应急预案,服务对象有自杀倾向应急预案,服务对象外出不归应急预案,职业暴露应急预案。
机构应当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消防演练和应急预案演练;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安全教育培训;每月至少组织1次防火检查;每日白天防火巡查、夜间防火巡查各不少于2次。
5.5 服务档案管理
将服务过程中形成的文件、记录、协议等及时汇总、分类和归档,为服务对象建立服务档案。档案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对象个人信息档案,服务对象健康档案相关资料,服务对象护理需求评估报告,中医评估报告(具备中医服务资质的机构),服务计划表,各项医疗卫生服务记录、服务协议等。
5.5.1 入住服务对象信息档案管理
服务对象入住信息档案由评估人员在办理正式入住手续前完成采集和记录。
服务对象入住信息至少应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爱好、监护人住址及联系方式等;以及服务对象及其家属(监护人)身份证或户口本等有效证件复印件,试住服务协议、入住服务协议和入住服务补充协议。
5.5.2 入住服务对象健康档案管理
为服务对象建立个人健康档案。档案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病史、过敏史、家族病史等,体检报告,医养结合分级护理服务计划表,医养结合分级照护服务计划表,提供的各项医疗、护理、养老照护服务记录、查房记录等,阶段性服务对象健康评估报告(服务对象能力评估、服务对象护理需求评估)。
5.6 安全与风险管理
5.6.1 安全管理
消防管理应符合《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要求;卫生防疫管理应符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要求;食品安全管理应符合《食品安全管理体系:餐饮业要求》的要求;提供基本服务全过程中各种事故规范、突发事件处理、过程监控等事项的管理,应符合《养老机构安全管理》的要求;医疗废物处置管理应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废物分类目录》执行。
5.6.2 风险管理
突发危重疾病转诊管理。在服务对象突发危重疾病时,应及时救治或转送上级医疗机构救治,并及时通知家属或者紧急情况联系人。
专业技术人员资质管理。医护人员必须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执业证书,不具有资质的人员不得开展医疗行为。
诊疗规范管理。治疗、护理、医疗文书管理、感染预防与控制应按照国家有关规范与标准执行。
院感防控管理。应当按照《医院感染管理办法》《中医医疗技术相关性感染预防与控制指南(试行)》及医院感染控制和消毒行业标准,加强机构内感染预防与控制工作,制定并落实相关规章制度和工作规范,科学设置工作流程,做到布局合理、分区明确、洁污分开、标识清楚,有效预防和控制院内感染。
6 服务内容
6.1 健康教育
医养结合机构应当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知识普及服务。可制作和发放健康教育宣传资料,如健康教育折页、健康教育处方和健康手册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合理膳食、控制体重、适当运动、心理平衡、改善睡眠、戒烟限酒、科学就医、合理用药等健康生活方式,以及可干预危险因素的健康教育。在服务对象公共活动区域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并根据季节变化、疾病流行情况、服务对象需求等及时更新。定期举办服务对象健康知识讲座,引导服务对象学习健康知识,掌握疾病预防的措施及必要的健康技能。
6.2 健康咨询
医养结合机构应该由医生或护士为服务对象及其家属提供健康咨询服务,不得违规推荐保健食品。
6.3 健康管理
入住医养结合机构的服务对象应全部建立健康档案,已有健康档案的服务对象,可组织办理好转移接续手续,不必重复建立。有条件的机构可建立电子健康档案。健康档案应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要求建立,可根据各机构不同条件适当增加内容,保证内容准确、信息完整,并及时更新健康档案内容。工作人员应建立服务对象就诊、会诊、转诊等接受医疗服务的记录,并放入健康档案中。健康档案应当随着服务对象身体健康状况变化及时更新。
医养结合机构可每年自行提供或安排其他医疗机构提供至少1次服务对象体检服务,并根据服务对象需求,提供个性化体检服务。体检结果应当及时反馈服务对象及其家属,并将结果与医护人员、养老服务人员沟通,以便为服务对象提供合适的服务。
针对服务对象的健康状况以及服务对象的个性化需求提供养生保健、疾病预防、营养、心理健康等健康服务。
6.4 健康跟踪
通过健康档案信息与健康体检数据所采集的相关信息,制定健康跟踪计划。健康跟踪计划包括医疗跟踪和生活跟踪,其中医疗跟踪包含健康医疗情况的评估、调整、优化及复查、复诊等,生活跟踪包含运动跟踪、营养跟踪、心理跟踪、环境跟踪等。
通过多种方式监测计划的执行状况,掌握服务对象的身体变化和健康状况,定期督导、复查和评估,以不断调整和修订计划,使服务对象身体得到有效的健康管理。
6.5 医疗服务
疾病预防服务。包括为服务对象开展年度体检,并针对服务对象实际需求提供个性化体检;定期定时消毒医疗用物和公共场所;适当采取预防性措施,监测及控制传染病的爆发流行。
疾病治疗服务。包括为服务对象提供一般常见病、多发病诊疗和慢性病治疗服务;根据服务对象护理级别定时巡视并有记录,监护患病服务对象情况;协助服务对象用药,以免误服、漏服针对服务对象常见病提供多种专科医疗服务,如神经内科、心血管内科、呼吸内科、肿瘤科、老年病科、营养科等;为服务对象提供常规放射检查、生化检查和病理检查;确定定点协作医院,建立双向转诊机制。鼓励增设电话和线上诊治渠道,为服务对象开展疾病诊治服务。
6.6 照护服务
6.6.1 生活照料服务
帮助服务对象刷牙、洗脸、洗脚、洗澡、洗头、梳头、修剪指(趾)甲,应根据服务对象身体状况和意愿选择合适的洗澡、洗头等方式。定时提醒服务对象如厕、保持大小便通畅;协助尿潴留或便秘服务对象的排便、排尿,实施人工排便,清洗、更换尿布,清理生活垃圾和污秽物。做好大小便失禁和腹泻服务对象的护理。为不能自理的服务对象清洗皮肤、会阴部等。定期进行服务对象生活用品的清洗和消毒。
6.6.2 日常起居照料服务
为服务对象的居室通风,调节居室温度、湿度、亮度。为服务对象的居室保洁,打扫室内卫生,桌面、门窗、地面及墙壁清洁无积灰。整理服务对象的衣物、床上用品,清洁平整床铺、定期翻晒床单、更换床单、被褥。协助不能自理的服务对象穿脱衣服,保持服务对象的衣着得体、清洁、舒适。定时协助服务对象翻身,更换体位,预防压疮。为服务对象提供衣物、被褥等织物的收集、清洗和消毒。
6.6.3 助餐服务
协助服务对象用餐,清理餐后垃圾,清洗、消毒餐具。照顾不同服务对象的饮食习惯,尊重少数民族饮食习俗,或遵医嘱配餐。应选择容易吞咽的食物,协助鼻饲服务对象用餐。为有需求的服务对象订餐、送餐。
6.6.4 助浴服务
根据服务对象自理能力的不同,可对其提供不同方式的洗浴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老年淋浴、盆浴、躺浴。
6.7 康复服务
根据所开展康复医疗服务的专业设置,配备满足开展业务需要的专科设备。提供康复评定、运动治疗、物理因子治疗、作业治疗、中医康复治疗。示范、指导服务对象开展康乐活动;应用音乐、园艺、益智类游戏等活动照护失智服务对象。
6.8 辅助服务
辅助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观察服务对象日常生活情况变化、协助或指导服务对象使用辅助器具、化验标本的收集送检、陪同服务对象就医并协助服务对象完成医疗护理辅助工作等。护理员若发现服务对象日常生活情况变化,应当及时通知医护人员。护理员应当遵医嘱协助完成化验标本的收集与送检,及时取出检验结果报告并递交给医护人员。护理员陪同就医过程中应当注意服务对象安全,并及时向监护人反馈就诊情况。就医完成后及时将用药药量、方式、频率等医嘱内容告知服务对象或监护人,并与其他服务人员完成工作交接。
心理精神支持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环境适应、情绪疏导、心理支持、危机干预、情志调节等;应当由心理咨询师、社会工作者、医护人员或经过心理学相关培训的护理员承担;应当配备心理或精神支持服务必要的环境、设施与设备;应当帮助刚入住机构的服务对象熟悉机构环境,融入集体生活;应当了解掌握服务对象心理和精神状况,发现异常及时与监护人沟通,形成书面沟通记录,必要时请相关专业人员协助处理或转至专业医疗机构;有条件的机构可定期组织志愿者为服务对象提供服务,促进服务对象与外界社会接触交往,倡导服务对象参与力所能及的志愿活动;应当协调督促监护人定期探访服务对象,与服务对象保持联系。
6.10 安宁疗护服务
若机构设置有安宁疗护病房,应提供以下服务。医务人员主要为疾病终末期服务对象提供疼痛及其他症状控制服务,并根据服务对象需求为其提供舒适照护服务,应参照《安宁疗护实践指南(试行)》内容执行。医务人员应为服务对象提供心理、精神及社会支持等人文关怀服务,并为疾病终末期服务对象提供死亡教育服务,帮助患者获得有关死亡、濒死相关知识,引导服务对象正确认识死亡。医务人员应为疾病终末期服务对象家属提供哀伤辅导服务,鼓励家属参与社会活动,顺利度过悲伤期。
机构应当建立医护人员、医疗护理员、养老护理员、管理人员及相关协助人员联动工作机制。明确提供“医”“养”服务的具体指征,如果服务对象身体健康状况比较稳定,需要侧重“养”的服务,则应该为服务对象提供日常住养服务;如果服务对象身体健康状况需要侧重“医”的服务,则应该为服务对象提供住院医疗服务。医养结合机构应当根据服务对象日常住养和住院医疗两种不同的需求,明确各自的管理路径,建立信息系统,确保“医”“养”互换时信息准确切换并及时更新。厘清医养边界,“医”为预防保健、疾病诊治、医疗护理、医疗康复、安宁疗护等,“养”为生活照料、精神慰藉及综合服务。
7 服务流程与要求
7.1 服务流程总则
服务流程包括服务接待、服务对象体检、服务需求评估、制定服务计划、签订服务协议、建立服务档案、提供服务、服务质量评价与监督等。具体流程可根据服务实际情况适当调整。
7.2 接待服务
医养结合机构应建立服务接待平台,及时接受咨询及预订信息,提供以下服务:了解并记录服务对象的基本情况及服务需求,根据服务对象的基本情况初步判断服务对象是否适合入住机构,介绍机构能够提供的服务内容,介绍服务环境,对服务对象需求信息及时记录并给予反馈。
7.3 入院体检
服务对象在入院前由医养结合机构中的医疗机构提供入院体检,具体包括:体格检查、血常规、尿常规、大便常规、血压、血糖、心电图、肝肾功能、胸片、B超、传染病筛查等常规项目,或出示近1个月内具有资质的其他医疗机构的体检报告(包括以上体检项目结构)。医养结合机构可拒绝身体健康状况不适合入住该机构的服务对象入院。
医养结合机构中的养老机构对入院服务对象进行评估适用《老年人能力评估》。依据服务对象日常生活活动能力、精神状态、感知觉与沟通能力、社会参与情况等将服务对象能力划分为能力完好、轻度失能、中度失能、重度失能四个级别。服务对象正式入住机构后,若无特殊变化,应当每6个月进行1次评估,当服务对象出现特殊情况导致能力发生变化时,应当进行即时评估。
医养结合机构中的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关于开展老年护理需求评估和规范服务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对入住服务对象开展老年护理需求评估。服务对象正式入住机构后,评估结果有效期为6个月。在评估有效期内,如服务对象身体、能力、疾病状况发生变化,或者有效期满,医疗机构应当及时进行重新评估。
7.6 服务计划
根据服务对象体检报告、老年护理需求评估、服务对象能力评估、中医评估、环境评估等结果,针对服务对象身体机能实际情况提供个性化、针对性的服务计划;服务计划须向服务对象及家属进行说明并书面取得同意。若经过服务需求评估的服务对象不适合获得相关服务,应向服务对象及家属详细解释。
根据服务计划与服务对象(或其代理人)签订具有法律效应的服务协议。主要条款包括但不限于:机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联系方式;服务对象(或其代理人)、经常联系人的姓名、住址、身份证明、联系方式;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服务内容和服务方式;服务期限和地点;协议变更、解除与终止的条件;违约责任;意外伤害责任认定和争议解决方式;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其他内容。
8 质控指标及要求
8.1 医疗质控指标及要求
机构应根据本机构申报的医疗机构等级,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制定本机构的医疗质量控制要求及考核指标,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序号 | 质量与安全管理指标 | 管理要求 |
1 | 门诊处方合格率 | ≥95% |
2 | 住院医嘱合格率 | ≥95% |
3 | 病历记录合格率 | 100% |
4 | 门诊病历书写合格率 | ≥90% |
5 | 甲级病案率(无丙级病历) | ≥95% |
6 | 核心制度落实率 | 100% |
7 | 服务对象Ⅱ度及以上压疮在院新发生率 | ≤5% |
8 | 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三基三严”考核合格率(80分) | ≥90% |
9 | 门诊抗菌药物使用强度DDDS | 40 |
10 | 住院抗菌药物使用强度DDDS | 50 |
11 | 不良事件上报例数 | 统计指标 |
12 | 分级护理合格率 | ≥90% |
13 | 基础护理合格率 | ≥90% |
14 | 危重患者护理合格率 | ≥90% |
15 | 急救设备完好率 | 100% |
16 | 消毒灭菌合格率 | 100% |
17 | 护理文书合格率 | 90% |
18 | 医嘱正确执行率 | 100% |
19 | 住院病人腕带佩戴率 | 100% |
20 | 严重差错发生率 | ≤0.5/百床 |
21 | 跌倒、坠床、压疮发生率 | 统计指标 |
22 | 管道滑脱率 | 统计指标 |
23 | 医院感染发生率达标情况(<100、100-500床、>500床的医院分别低于7%、8%、10% ) | 达标 |
24 | 院内感染漏报率 | <10% |
25 | 手卫生依从性 | ≥90% |
26 | 医务人员洗手正确率 | ≥95% |
27 | 环境卫生学监测合格率 | ≥95% |
28 | 中心静脉置管血液感染例数 | 统计指标 |
29 | 留置导尿管相关感染例数 | 统计指标 |
30 | 法定传染病报告率 | 100% |
8.2 照护质控指标及要求
机构至少每季度应对护理员和保洁员进行服务质量考核,并建立考核档案,考核合格标准由各机构自行制定。
护理员工作质量考核评分表
护理员姓名: 考核时间: 年 月 日
项 目 | 考核要求标准 | 分 值 | 总 分 | 扣分标准 有以下情况酌情扣分 | 扣分 | 备 注 |
职业 道德 | 爱岗敬业,对服务对象有爱心耐心,服务态度好,得到家属满意和信赖。 | 5 |
13 | 说脏话、吵架、对服务对象态度差,服务对象或家属不满意 | ||
熟悉工作职责及质量标准,按要求完成分配工作任务。 | 5 | 工作态度差,主动性不强,甚至不服从工作安排。 | ||||
团结协作,维护集体荣誉。 | 3 | 不团结,恶意伤害他人 | ||||
工作纪律 | 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 6 |
15 | 违反各项制度,态度差 | ||
仪表着装整齐,勤洗头,不穿拖鞋上班,佩戴胸卡胸牌。 | 3 | 不注意自身形象,导致领导、家属对本院印象差 | ||||
上班不迟到早退,不矿工,有事生病请假,上班期间不擅自脱离岗位。 | 6 | 违反考勤制度,影响工作顺利开展。 | ||||
服务对象生活照料护理 | 按分级护理做好服务对象的基础护理和晚间护理。 | 8 |
44 | 护理不当造成服务对象摔伤、受凉、坠床、走失等。 | ||
房间规范管理,保持服务对象房间、床单整洁,勤换衣被,衣物无遗失。 | 8 | 房间混乱,床单不整洁,未及时换洗衣被衣物遗失 | ||||
护理服务对象做到三短、四及时、五到床、六洁。 | 8 | 头发、胡须、指甲短,送饭菜、热水、开水、便器到床,洗头、口、脸手脚 | ||||
掌握服务对象的生活习惯和思想状况,耐心做好服务对象心理护理和疏导工作。 | 6 | 未与服务对象沟通,未及时发现和解决服务对象思想问题 | ||||
保障服务对象安全,正确使用电器,预防火灾、烧伤、烫伤。 | 8 | 使用电器不当造成服务对象烧伤、烫伤、火灾。 | ||||
做好服务对象用具清洁消毒。服务对象用具区分开,出入院消毒。 | 6 | 服务对象用具未定期消毒,便盆未清洗,衣被未晾晒 | ||||
填写资料 | 完成新入住服务对象的接待工作,物品登记,做好交接班工作。 | 8 |
16 | 新入住服务对象物品不齐,登记不全,交接班不清 | ||
做好护理工作量登记 | 2 | 未认真登记工作量 | ||||
如实登记卧床服务对象翻身记录卡。 | 6 | 翻身卡未登记,翻身后未做局部按摩,导致褥疮。 | ||||
学习查房 | 主动按时参加业务学习 | 6 | 12 | 不注意学习护理相关知识 | ||
按时参加护理查房 | 6 | 值班查房不按时 | ||||
合计 | 护理考核总分 分 | 扣分合计 | ||||
技能考核成绩分 | 考核人 | |||||
理论测试成绩 分 | 考核人 | |||||
总成绩 分 |
保洁员工作质量考核评分表
保洁员姓名: 考核时间: 年 月 日
项目 | 内容 | 总分 | 分值 | 扣分内容 (理由) | 扣分 |
操作规范 | 1.抹布、拖把按规定要求消毒。 2.按规定更换消毒水。 3.工作时做到走路轻、说话轻、动作 轻 4.正确摆放使用清洁用具、用品。 | 8 | 2 2 2
2 | ||
文明礼貌 | 1.拖地板时放置警示牌,并经常提醒服务对象和工作人员。 2.请勿吸烟,不要随地吐痰,扔垃圾。 3.服务态度、质量。 4.对不起,谢谢,这是我应做的。 | 8 | 2
2
2 2 | ||
公共部位 | 1.地面干燥、光滑、无脚印、无垃圾。 2.墙壁、开关、踢脚线、门把手等无灰尘、无污垢。 3.金属部位无水渍,无污垢。 4.玻璃透明,无水渍,污垢,灰尘。 5.楼梯地面无垃圾,无污垢,扶手无灰尘。 6.墙面无蜘蛛网,立式烟筒光亮无污垢。 | 12 | 2
2
2 2 2
2 | ||
办公室 | 1.台面、桌面无灰尘、污渍。 2.沙发茶几等无灰尘。 3.玻璃门,窗等无积尘。 4.地面墙面无污垢。 | 12 | 3 3 3 3 | ||
服务对象居室 | 1.桌、床、柜等无灰尘。 2.床架、门框、窗框、护墙板等无灰尘。 3.地面干净干燥,无垃圾。 | 12 | 4 4
4 | ||
卫生间 | 1.无异味、地面干燥,无垃圾,无污垢。 2.坐便器、便池无灰尘、污迹。 3.镜面明亮,无灰尘、水迹、花斑。 4.洗面池、洗面台无脏物、污垢。 5.垃圾篓内手纸不超过三分之二 | 20 | 4
4 4 4 5 | ||
外环境 | 1.绿化带内无垃圾杂物。 2.道路、广场干净无垃圾杂物。 3.明沟干净无积水,阴井无垃圾,果皮箱表面无污迹。 4.广告宣传栏无灰尘、玻璃干净明亮。 | 16 | 4 4 4
4 | ||
其他 | 1.保洁员服装整洁。 2.保洁记录无或不规范。 | 12 | 6 6 | ||
总分 | 100 |
附录A(规范性附录)
服务对象基本健康信息量表 | |||||
建档或评估人: | 评估时间: | ||||
服务对象 基本资料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婚姻: | |
文化程度: | 职业: | 身份证号: | |||
家庭主要成员: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家庭住址: | |||||
医疗付费方式: | |||||
患者 现有 疾病 | 1. 2. 3. | ||||
服务对象 基本情况 | 生活自理能力评分: | 跌倒/坠床评分: | |||
压疮风险评分: | 营养风险评分: | ||||
静脉血栓风险评分: | 意识状态: | ||||
语言表达: | 认知: | ||||
饮食情况: | 排尿情况: | ||||
排便情况: | 管道: | ||||
睡眠情况: | 活动: | ||||
皮肤情况: | 体重: | ||||
生命体征:T P R B P | |||||
过敏史: | 疾病史: | ||||
其他 | |||||
服务对象 基本资料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婚姻: | |
文化程度: | 职业: | 身份证号: | |||
家庭主要成员: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家庭住址: | |||||
医疗付费方式: | |||||
患者 现有 疾病 | 1. 2. 3. | ||||
服务对象 基本情况 | 生活自理能力评分: | 跌倒/坠床评分: | |||
压疮风险评分: | 营养风险评分: | ||||
静脉血栓风险评分: | 意识状态: | ||||
语言表达: | 认知: | ||||
饮食情况: | 排尿情况: | ||||
排便情况: | 管道: | ||||
睡眠情况: | 活动: | ||||
皮肤情况: | 体重: | ||||
生命体征:T P R B P | |||||
过敏史: | 疾病史: | ||||
其他 |
附录B(规范性附录)
服务对象能力评估标准表(试行)
日常生活活动能力 | 精神状态与社会参与能力 | 感知觉与沟通能力 | ||||||
0分 | 1-8分 | 9-24分 | 25-40分 | 0分 | 1-4分 | 5-8分 | 9-12分 | |
0分 | 完好 | 完好 | 轻度受损 | 轻度受损 | 完好 | 完好 | 轻度受损 | 轻度受损 |
1-20分 | 轻度受损 | 轻度受损 | 中度受损 | 中度受损 | 轻度受损 | 轻度受损 | 中度受损 | 中度受损 |
21-40分 | 中度受损 | 中度受损 | 中度受损 | 重度受损 | 中度受损 | 中度受损 | 中度受损 | 重度受损 |
41-60分 | 重度受损 | 重度受损 | 重度受损 | 重度受损 | 重度受损 | 重度受损 | 重度受损 | 重度受损 |
说明:
1.本表根据《WHO国际功能、残疾和健康分类(ICF)》、《日常生活活动能力评分量表(ADLs)》、《工具性日常生活活动能力量表(IADLs)》、《简易智能精神状态检查表(MMSE)》、《临床失智评估量表(CDR)》、《Bathel指数评定量表》、《护理分级》、《服务对象能力评估》等,结合我国服务对象护理特点和部分省市地方实践经验制定。
2.根据对服务对象日常生活活动能力、精神状态与社会参与能力、感知觉与沟通能力3个维度评估的评分情况,将服务对象能力评定为4个等级,即完好、轻度受损、中度受损、重度受损。
3.服务对象日常生活活动能力、精神状态与社会参与能力、感知觉与沟通能力评分表分别见附表1、2、3。
4.先根据日常生活活动能力得分情况确定区间,再分别结合精神状态与社会参与能力以及感知觉与沟通能力得分情况确定服务对象能力等级,以最严重的服务对象能力等级为准。
表B.1
服务对象日常生活活动能力评分表
评估项目 | 具体评价指标及分值 | 分值 |
1.卧位状态左右翻身 | 0分 不需要帮助 | |
1分 在他人的语言指导下或照看下能够完成 | ||
2分 需要他人动手帮助,但以自身完成为主 | ||
3分 主要靠帮助,自身只是配合 | ||
4分 完全需要帮助,或更严重的情况 | ||
2.床椅转移 | 0分 个体可以独立地完成床椅转移 | |
1分 个体在床椅转移时需要他人监控或指导 | ||
2分 个体在床椅转移时需要他人小量接触式帮助 | ||
3分 个体在床椅转移时需要他人大量接触式帮助 | ||
4分 个体在床椅转移时完全依赖他人 | ||
3.平地步行
| 0分 个体能独立平地步行50m左右,且无摔倒风险 | |
1分 个体能独立平地步行50m左右,但存在摔倒风险,需要他人监控,或使用拐杖、助行器等辅助工具 | ||
2分 个体在步行时需要他人小量扶持帮助 | ||
3分 个体在步行时需要他人大量扶持帮助 | ||
4分 无法步行,完全依赖他人 | ||
4.非步行移动 | 0分 个体能够独立地使用轮椅(或电动车)从A地移动到B地 | |
1分 个体使用轮椅(或电动车)从A地移动到B地时需要监护或指导 | ||
2分 个体使用轮椅(或电动车)从A地移动到B地时需要小量接触式帮助 | ||
3分 个体使用轮椅(或电动车)从A地移动到B地时需要大量接触式帮助 | ||
4分 个体使用轮椅(或电动车)时完全依赖他人 | ||
5.活动耐力 | 0分 正常完成日常活动,无疲劳 | |
1分 正常完成日常活动轻度费力,有疲劳感 | ||
2分 完成日常活动比较费力,经常疲劳 | ||
3分 完成日常活动十分费力,绝大多数时候都很疲劳 | ||
4分 不能完成日常活动,极易疲劳 | ||
6.上下楼梯 | 0分 不需要帮助 | |
1分 在他人的语言指导下或照看下能够完成 | ||
2分 需要他人动手帮助,但以自身完成为主 | ||
3分 主要靠帮助,自身只是配合 | ||
4分 完全需要帮助,或更严重的情况 | ||
7.食物摄取 | 0分 不需要帮助 | |
1分 在他人的语言指导下或照看下能够完成 | ||
2分 使用餐具有些困难,但以自身完成为主 | ||
3分 需要喂食,喂食量超过一半 | ||
4分 完全需要帮助,或更严重的情况 | ||
8.修饰:包括刷牙、漱口、洗脸、洗手、梳头 | 0分 不需要帮助 | |
1分 在他人的语言指导下或照看下能够完成 | ||
2分 需要他人动手帮助,但以自身完成为主 | ||
3分 主要靠帮助,自身只是配合 | ||
4分 完全需要帮助,或更严重的情况 | ||
9.穿/脱上衣 | 0分 不需要帮助 | |
1分 在他人的语言指导下或照看下能够完成 | ||
2分 需要他人动手帮助,但以自身完成为主 | ||
3分 主要靠帮助,自身只是配合 | ||
4分 完全需要帮助,或更严重的情况 | ||
10.穿/脱裤子 | 0分 不需要帮助 | |
1分 在他人的语言指导下或照看下能够完成 | ||
2分 需要他人动手帮助,但以自身完成为主 | ||
3分 主要靠帮助,自身只是配合 | ||
4分 完全需要帮助,或更严重的情况 | ||
11.身体清洁 | 0分 不需要帮助 | |
1分 在他人的语言指导下或照看下能够完成 | ||
2分 需要他人动手帮助,但以自身完成为主 | ||
3分 主要靠帮助,自身只是配合 | ||
4分 完全需要帮助,或更严重的情况 | ||
12.使用厕所 | 0分 不需要帮助 | |
1分 在他人的语言指导下或照看下能够完成 | ||
2分 需要他人动手帮助,但以自身完成为主 | ||
3分 主要靠帮助,自身只是配合 | ||
4分 完全需要帮助,或更严重的情况 | ||
13.小便控制 | 0分 每次都能不失控 | |
1分 每月失控1-3次左右 | ||
2分 每周失控1次左右 | ||
3分 每天失控1次左右 | ||
4分 每次都失控 | ||
14.大便控制 | 0分 每次都能不失控 | |
1分 每月失控1-3次左右 | ||
2分 每周失控1次左右 | ||
3分 每天失控1次左右 | ||
4分 每次都失控 | ||
15.服用药物 | 0分 能自己负责在正确的时间服用正确的药物 | |
1分 在他人的语言指导下或照看下能够完成 | ||
2分 如果事先准备好服用的药物份量,可自行服药 | ||
3分 主要依靠帮助服药 | ||
4分 完全不能自行服用药物 | ||
上述评估项目总分为60分,本次评估得分为 分 |
附表B.2
精神状态与社会参与能力评分表
评估项目 | 具体评价指标及分值 | 分值 |
1.时间定向 | 0分 时间观念(年、月、日、时)清楚 | |
1分 时间观念有些下降,年、月、日清楚,但有时相差几天 | ||
2分 时间观念较差,年、月、日不清楚,可知上半年或下半年 | ||
3分 时间观念很差,年、月、日不清楚,可知上午或下午 | ||
5分 无时间观念 | ||
2.空间定向 | 0分 可单独出远门,能很快掌握新环境的方位 | |
1分 可单独来往于近街,知道现住地的名称和方位,但不知回家路线 | ||
2分 只能单独在家附近行动,对现住地只知名称,不知道方位 | ||
3分 只能在左邻右舍间串门,对现住地不知名称和方位 | ||
5分 不能单独外出 | ||
3.人物定向 | 0分 知道周围人们的关系,知道祖孙、叔伯、姑姨、侄子侄女等称谓的意义;可分辨陌生人的大致年龄和身份,可用适当称呼 | |
1分 只知家中亲密近亲的关系,不会分辨陌生人的大致年龄,不能称呼陌生人 | ||
2分 只能称呼家中人,或只能照样称呼,不知其关系,不辨辈分 | ||
3分 只认识常同住的亲人,可称呼子女或孙子女,可辨熟人和生人 | ||
5分 只认识保护人,不辨熟人和生人 | ||
4.记忆 | 0分 总是能够保持与社会、年龄所适应的长、短时记忆,能够完整的回忆 | |
1分 出现轻度的记忆紊乱或回忆不能(不能回忆即时信息,3个词语经过5分钟后仅能回忆0-1个) | ||
2分 出现中度的记忆紊乱或回忆不能(不能回忆近期记忆,不记得上一顿饭吃了什么) | ||
3分 出现重度的记忆紊乱或回忆不能(不能回忆远期记忆,不记得自己的老朋友) | ||
5分 记忆完全紊乱或完全不能对既往事物进行正确的回忆 | ||
5.攻击行为 | 0分 没出现 | |
1分 每月出现一两次 | ||
2分 每周出现一两次 | ||
3分 过去3天里出现过一两次 | ||
5分 过去3天里天天出现 | ||
6.抑郁症状 | 0分 没出现 | |
1分 每月出现一两次 | ||
2分 每周出现一两次 | ||
3分 过去3天里出现过一两次 | ||
5分 过去3天里天天出现 | ||
7.强迫行为 | 0分 无强迫症状(如反复洗手、关门、上厕所等) | |
1分 每月有1-2次强迫行为 | ||
2分 每周有1-2次强迫行为 | ||
3分 过去3天里出现过一两次 | ||
5分 过去3天里天天出现 | ||
8.财务管理 | 0分 金钱的管理、支配、使用,能独立完成 | |
1分 因担心算错,每月管理约1000元 | ||
2分 因担心算错,每月管理约300元 | ||
3分 接触金钱机会少,主要由家属代管 | ||
5分 完全不接触金钱等 | ||
上述评估项目总分为40分,本次评估得分为 分 |
附表B.3
感知觉与沟通能力评分表
评估项目 | 具体评价指标及分值 | 分值 |
1.意识水平 | 0分 神志清醒,对周围环境警觉 | |
1分 嗜睡,表现为睡眠状态过度延长。当呼唤或推动其肢体时可唤醒,并能进行正确的交谈或执行指令,停止刺激后又继续入睡 | ||
2分 昏睡,一般的外界刺激不能使其觉醒,给予较强烈的刺激时可有短时的意识清醒,醒后可简短回答提问,当刺激减弱后又很快进入睡眠状态 | ||
3分 昏迷,处于浅昏迷时对疼痛刺激有回避和痛苦表情;处于深昏迷时对刺激无反应(若评定为昏迷,直接评定为重度失能,可不进行以下项目的评估) | ||
2.视力(若平日带老花镜或近视镜,应在佩戴眼镜的情况下评估) | 0分 视力完好,能看清书报上的标准字体 | |
1分 视力有限,看不清报纸标准字体,但能辨认物体 | ||
2分 辨认物体有困难,但眼睛能跟随物体移动,只能看到光、颜色和形状 | ||
3分 没有视力,眼睛不能跟随物体移动 | ||
3.听力(若平时佩戴助听器,应在佩戴助听器的情况下评估) | 0分 可正常交谈,能听到电视、电话、门铃的声音 | |
1分 在轻声说话或说话距离超过2米时听不清 | ||
2分 正常交流有些困难,需在安静的环境、大声说话或语速很慢,才能听到 | ||
3分 完全听不见 | ||
4.沟通交流(包括非语言沟通) | 0分 无困难,能与他人正常沟通和交流 | |
1分 能够表达自己的需要或理解别人的话,但需要增加时间或给予帮助 | ||
2分 勉强可与人交往,谈吐内容不清楚,表情不恰当 | ||
3分 不能表达需要或理解他人的话 | ||
上述评估项目总分为12分,本次评估得分为 分 |
附录C(资料性附录)
老年综合征罹患情况(试行)
请判断服务对象是否存在以下老年综合征:
1.跌倒(30天内) | □无 □有 |
2.谵妄(30天内) | □无 □有 |
3.慢性疼痛 | □无 □有 |
4.老年帕金森综合征 | □无 □有 |
5.抑郁症 | □无 □有 |
6.晕厥(30天内) | □无 □有 |
7.多重用药 | □无 □有 |
8.痴呆 | □无 □有 |
9.失眠症 | □无 □有 |
10.尿失禁 | □无 □有 |
11.压力性损伤 | □无 □有 |
12.其他(请补充): |
附录D(规范性附录)
护理需求等级评定表(试行)
护理需求等级 | 维度 | |
服务对象能力分级 | 老年综合征罹患项数 | |
0级(能力完好) | 完好 | 1-2项 |
1级(轻度失能) | 完好 | 3-5项 |
轻度受损 | 1-2项 | |
2级(中度失能) | 轻度受损 | 3-5项 |
中度受损 | 1-2项 | |
3级(重度失能) | 中度受损 | 3-5项 |
重度受损 | 1-2项 | |
4级(极重度失能) | 重度受损 | 3-5项 |
/ | 5项及以上 |
说明:根据服务对象能力分级和老年综合征罹患项数两个维度评估情况,将护理需求等级分为5个等级,即0级(能力完好)、1级(轻度失能)、2级(中度失能)、3级(重度失能)、4级(极重度失能)。
附表D.1
护理服务需求评定表(试行)
一、申请人基本信息 | |||||||||||||||
申请人姓名 | 性 别 | 出生日期 | 年龄 | 岁 | |||||||||||
身份证号码 | 手 机 | ||||||||||||||
户籍所在地 | 区(县) 街(镇) 村(居) | ||||||||||||||
居住地址 | 区(县) 街(镇) 村(居) 路 号 房 | ||||||||||||||
婚姻状况 | □未婚 □已婚 □丧偶 □离婚 | ||||||||||||||
居住情况 | □与子女同住 □与亲友同住 □孤寡 □独居 □与配偶同住 | ||||||||||||||
代理人姓名 | 与申请人关系 | ||||||||||||||
代理人地址 | 区(县) 街(镇) 村(居) 路 号 房 | ||||||||||||||
代理人电话 | |||||||||||||||
二、评估情况 | |||||||||||||||
评估类型 | □首次评估 □重复评估 | 本次评估时间 | 年 月 日 | ||||||||||||
服务对象能力等级 | □完好 □轻度受损 □中度受损 □重度受损 | ||||||||||||||
老年综合征 罹患项数 | |||||||||||||||
三、评估结果 | |||||||||||||||
护理需求等级 | □0级(能力完好) □1级(轻度失能) □2级(中度失能) □3级(重度失能) □4级(极重度失能) 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 ||||||||||||||
评估人员签字: 年 月 日 | |||||||||||||||
评估机构意见: □同意 □不同意 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
说明:本表由评估机构填写。
附录E(资料性附录)
失能患者长期照护需求(分级)服务
类别 | 轻度失能 | 中度失能 | 重度失能 | ||||
中1 | 中2 | 中3 | 重1 | 重2 | 重3 | ||
服 务 内 容 | 1.清洁衣物 2.提供热水和开水 3.提醒洗漱 4.清洁餐具 5.调节洗澡水 6.提醒服药 7.提醒如厕 8.提醒进餐和饮水 9.协助和鼓励活动(下床活动、助行器、手杖) 10.负责床单元整洁,清洁布类。 | 1.中度失能患者早晚基础照护(协助起床、穿脱衣裤鞋袜、洗漱) 2.协助进餐饮水 3.协助按时服药 4.协助如厕 5.协助洗澡洗头 6.提供开水 7.协助活动(下床活动、助行器、手杖) 8.负责床单元整洁,清洁布类。 | 1.中度失能患者早晚照护(部分帮助起床、穿脱衣裤鞋袜、洗漱) 2.部分帮助进餐饮水 3.部分帮助按时服药 4.部分帮助如厕、便后清洁 5.部分帮助洗澡洗头 6.提供开水 7.部分帮助活动(下床活动、助行器、手杖) 8.负责床单元整洁,清洁布类。 | 1.中度失能患者早晚照护(帮助起床、穿脱衣裤鞋袜、洗漱) 2.帮助进餐(喂饭)饮水 3.帮助如厕、便后清洁 4.帮助洗澡洗头 5.帮助按时服药(喂药) 6.床上被动活动(协助翻身、鼓励排痰、四肢活动并摆放良肢位) 7.皮肤护理(包括会阴) 8.负责床单元整洁,清洁布类。 | 1.完成重度失能患者早晚照护 2.根据需要随时更换衣裤和床单被褥 3.帮助患者床上大小便(使用护理垫和尿不湿) 4.帮助患者洗头洗澡或床上洗头、擦浴 5.帮助进餐饮水(喂饭喂水或鼻饲) 6.帮助按时服药(喂药) 7.帮助翻身拍背8.做好皮肤护理(包括会阴) 9.床上被动活动(帮助翻身、拍背排痰、四肢活动并摆放良肢位) 10.必要时保护性约束 11.保持床单元整洁、干燥、无渣屑。 | 1.完成重度失能患者早晚照护 2.根据需要随时更换衣裤和床单被褥 3.帮助患者床上大小便(使用护理垫和尿不湿) 4.帮助患者洗头洗澡或床上洗头、擦浴 5.帮助进餐饮水(喂饭喂水或鼻饲) 6.帮助按时服药(喂药) 7.帮助翻身拍背8.做好皮肤护理(包括会阴) 9.床上被动活动(帮助翻身、拍背排痰、四肢活动并摆放良肢位) 10.帮助患者配合治疗、护理(含安置管道和换药、吸痰等特殊治疗) 11.必要时保护性约束 12.保持床单元整洁、干燥、无渣屑 | 1.完成重度失能患者早晚照护 2.根据需要随时更换衣裤和床单被褥 3.帮助患者床上大小便(使用护理垫和尿不湿) 4.帮助患者洗头洗澡或床上洗头、擦浴 5.帮助进餐饮水(喂饭喂水或鼻饲) 6.帮助按时服药(喂药) 7.帮助翻身拍背8.做好皮肤护理(包括会阴) 9.床上被动活动(帮助翻身、拍背排痰、四肢活动并摆放良肢位) 10.帮助患者配合治疗、护理(含安置管道和换药、吸痰等特殊治疗) 11.必要时保护性约束 12.规范放置管道、保护辅料清洁 13.保持床单元整洁、干燥、无渣屑 |
附录F(资料性附录)
甲 方:×××机构名称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联 系方 式:
乙 方:(服务对象代理人)
身 份证 号:
常 住地 址:
联 系方 式:
丙 方:(入住服务对象)
身 份证 号: 性 别:
出 生日 期: 联 系方 式:
家 庭住 址: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守信的原则,就丙方入院事宜,在协商一致、愿意共同遵守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本协议自年月日起,至出院之日起自动终止。
第二条 丙方入院试住期为天,试住期间甲方将对丙方进一步深入评估,并将评估结果告知乙方,如乙方对评估结果有异议,而甲、乙双方又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入院协议。
第三条 乙方自愿申请将丙方送入甲方(机构名称)入住。在此期间,可能根据情况调动床位。
乙方为丙方的授权代理人,代理权限为特别授权,乙方以丙方名义所处理的一切事物,均为代理有效。该代理为不可撤销的代理,代理时间与本合同有效时间相一致。签订本合同后,甲方不再要求乙方出具丙方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第四条 根据丙方的身体状况,经甲方评估,双方协商同意,在入住期间,乙方每月应缴费用为:床位费元,护理管理费元,伙食费元,合计 元。
第五条 费用结算方式:在入住期间,乙方按预缴费方式于每月15日前,提前向甲方支付丙方下月的应缴费用。
第六条 若丙方出院,甲方按天收取相关费用。
第七条 丙方入院时,须自备服装及其它日常生活用品。丙方在入住期间发生损坏甲方财物、造成他人伤害、紧急救治时的临时支付等情况,由乙方根据甲方采购价格全额支付。
第八条 乙方办理入院时,应向甲方提供乙方和丙方的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丙方近3个月内二甲及以上医院出具的健康体检报告或住院报告;同时,乙方应如实向甲方提供或陈述丙方其他相关的真实状况,如病史、生理、情感、思维、心理特征、行为特征等;若无相关报告,需在甲方做基本体检(具体收费按体检标准)。
第九条 乙方须真实、准确地提供自己和相关人员的信息资料,并保证通讯畅通,以便丙方出现意外等情况时,甲方能够及时通知。如乙方的联系电话或住址发生变化,须及时书面通知甲方。丙方所涉及的所有家庭关系、社会关系等相关事宜均与甲方无关,应由乙方负责处理。
第十条 丙方在入住期间需就医的,乙方可自由选择就医地点;但丙方突发疾病等紧急情况时,甲方可采取必要的急救、治疗措施,乙方须积极支持和配合甲方的工作,在接甲方通知后,乙方应及时赶到抢救现场,接手丙方的后续处置事宜,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第十一条 丙方服用自带药品和自备食品或由乙方提供的非甲方开具的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丙方自行负责。
第十二条 丙方请假外出超过5天(含5天),伙食费按天实退,但护理管理费不退还;外出不足5天的,以上费用不退还。
第十三条 丙方在入住期间,因年龄、身体状况、物价波动等原因发生变化,甲方经评估后需调整护理等级、收费标准或护理区域的,甲方将通知乙方,乙方如有异议应当在接甲方通知后3日内提出,否则,视为同意,乙方则须按新标准向甲方支付费用,并及时来院完善各项手续。
第十四条 丙方在入住期间伤害他人、损坏偷盗公家或他人财物的,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其赔偿。
第十五条甲方将按照护理等级向丙方提供在院内相应的护理服务,不承担乙方其他法律范畴的监护义务。
第十六条 丙方在入住期间,乙方或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
1.乙方隐瞒丙方的真实病史或其他重要情况者;
2.丙方有传染性疾病者;
3.丙方有自伤、自残、自杀倾向,或有伤害其他被代养人员的行为或意愿者;
4.丙方在院期间,因身体、病情等发生了变化,需调整护理等级、收费标准或护理区域,而甲、乙双方又不能达成一致协议者;
5.丙方不适应甲方的生活环境和管理要求者;
6.乙方丧失了履约能力或不能履行义务或拖欠应缴纳费用15天以上者;
7.其它原因不宜继续入住的。
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况者,甲方不承担责任:
1.丙方在入住期间发生的自伤、自残、自杀、出走、猝死、突发急病(如心脑血管意外、猝死等),以及坠地、滑倒、摔伤、烫伤、噎食、突发流行性传染病等突发意外事故者;
2.丙方因突发急病在紧急处置或转院过程中出现死亡者;
3.约定行动不受限制的丙方外出而发生的意外情况者;
4.因其它不可抗拒的原因而发生的意外者;
第十八条 丙方在入住期间需离院外出,乙方或丙方应当向甲方办理书面请假手续。若私自离院(或乙方同意丙方外出),由此而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和丙方自行承担。
托管服务对象因疾病发生医疗费用的结算方式:
1.托管服务对象因慢性疾病或发生其它仅需门诊治疗所产生的费用按月累计,并按月提供处方、费用清单,双方核实后,门诊支付
2.老年患者慢性疾病加重需入院治疗时,由家属及医院双方确认后,患者转入住院医疗模式。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按住院患者医疗支付方式进行结算。
第十九条 争议或纠纷处理
在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了的,任何一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处理。任何一方不得通过闹访、缠闹等非法方式进行。双方接受并执行法院裁决。
第二十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条款。补充协议同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即生效,如丙方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签字或捺印。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人: 丙方(被代养人):
联系电话: 乙方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录G(资料性附录)
胰岛素医嘱执行单(参考模板)
姓名: 床号: 床 诊断:
医嘱内容: | 医嘱执行 | |||||||||||||
年 | 剂量 |
签名
| 早 | 中 | 晚 | 睡前 | ||||||||
日期 | 时间 | 早 | 中 | 晚 | 睡前 | 时间 | 签名 | 时间 | 签名 | 时间 | 签名 | 时间 | 签名 | |
附录H(资料性附录)
长期照护人员口服药品登记分发记录表
姓名:性别:年龄:床号:
编号 | 药物名称及规格 | 药物用法用量 | 用药日期及分发人员签名 | |||||||||
早 | 中 | 晚 | 睡前 | 月日 | 月日 | 月日 | 月日 | 月日 | 月日 | 月日 |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备注:1、此表用于医养结合机构长期照护人员药品登记分发记录使用。药品分发人员要合理、准确、及时地发放口服药物并认真记录。
2、使用方法:
(1)医师评估长期照护人员符合需发药患者而制填该表:填写照护人员一般信息、“药物名称及规格”和“药物用法用量”。
(2)药物用法具体解释如下:早、中、晚请注明餐前、餐后服用,睡前——22:00服用;个别药物有别于此用法时,由下达医嘱
医生上表中具体标明。
3、护士或护理员按照上表内容发放相应口服药物给长期照护人员并签字确认,必要时要协助老年人用药,以免误服、漏服。
4、护士和护理员要仔细观察老年人服药后反应,及时报告医生,以便及时调整给药方案。
附录I(资料性附录)
自备药品使用知情同意书
姓名:性别:
年龄:床号: |
本人从自身利益角度要求使用自备药品,但如何药物均具有风险,在根据病情切实按照用药操作技术实施使用自备药品的情况下,仍有可能发生以下用药意外及并发症: 1.患者因个体差异等特殊情况时药物发生过敏、中毒等不良反应,导致休克、心跳呼吸骤停、脑死亡、严重多脏器功能损害等。 2.相关的药物不良反应。 3.其他难以预料的意外及并发症。 4.自备药品为假药、劣药。 上述情况医师均已讲明,经慎重考虑,本人对使用自备药品可能出现的风险表示充分了理解,本人相信医务人员将竭尽全力救治,并积极配合医师治疗,按规定缴纳一切费用。因使用自备药品引发的上述情况,本人放弃通过行政、司法等途径来主张权利,本人要求并授权医院使用自备药品,签字为证。
患者签名:
家属签名: 与患者关系:
年 月 日 |
附件2
《德阳市医养结合机构建设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为推动我市医养结合产业向标准化、规范化、同质化方向高质量发展,根据四川省创建全国医养结合示范省和德阳市卫健委医养结合产业发展战略部署,我们提出了研究和编制《德阳市医养结合机构建设管理标准》,并获得市卫健委、市科协、市市场监督局支持,在于2020年在市科协立项。
本项目为德阳市中医学会承接政府转移职能试点项目,由德阳市口腔医院党支部书记林德智牵头,项目组主要成员还有德阳市妇幼指导中心主任刘辉、德阳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副院长李蕾、绵竹市肛肠医院办公室主任尹轶、东方电气集团东方电机有限公司高级工程师温兴利。项目组在长达半年多的时间里通过反复调研、学习借鉴、查找资料、搭建框架、组织编写、论证修改、征求意见,确定了本《德阳市医养结合机构建设管理标准(征求意见稿)》,现将有关工作说明如下。
一、起草过程
(一)前期调研。在起草《征求意见稿》前,专家组成员自行到全市20多家医养结合机构进行了实地调研,学习了国家和兄弟省市有关养老、医疗、医养结合等方面的标准、规范、文件等资料。
(二)组织编写。通过多次对比分析,结合德阳市实际情况研究,我们确定了基本框架,由温兴利按标准体系要求对框架进行了调整;专家组按模块进行了分工,各专家自行完成编写任务;汇总各专家内容后形成《草案》,各专家对草案进行多次审核、研究、调整、修改形成《初稿》,专家组共同对初稿进行逐条完善优化,形成《征求意见稿》。
二、主要内容
《德阳市医养结合机构建设管理标准(征求意见稿)》包含10个部分,共52条内容。
(一)前言。共1条。主要描述了本标准遵循的起草规则、提出单位、归口单位、实施单位、起草单位和主要起草人。
(二)范围。共1条。主要描述了本标准的主要内容和适用范围。
(三)规范性引用文件。共1条。主要描述了本标准引用的规范性文件。
(四)术语和定义。共8条。主要对本标准出现的重要名词术语进行定义。
(五)基本要求。共6条。主要描述机构执业资格、场地与环境卫生、人员与资质、设施设备、药品配备、智慧养老要求。
(六)管理要求。共6条。主要描述人力资源管理、设施设备管理、制度管理、应急管理、服务档案管理、安全与风险管理要求。
(七)服务内容。共11条。主要描述健康教育、健康咨询、健康管理、健康跟踪、医疗服务、照护服务、康复服务、辅助服务、心理精神支持服务、安宁疗护服务、医养服务衔接要求。
(八)服务流程与要求。共7条。主要描述服务流程总则、接待服务、入院体检、服务对象能力评估、护理需求评估、服务计划、服务协议要求。
(九)质控指标及要求。共条2。主要描述医疗质控指标及要求、照护质控指标及要求,医疗质控指标中有强制的指标和统计性指标,照护质控主要通过对照护员和保洁员的工作质量考核来实现质控。
(十)附录。共9条,其中规范性附录3项,资料性附录6项。主要对服务对象基本健康信息、服务对象能力评估、老年综合征罹患情况、护理需求等级评定、失能患者长期照护需求(分级)、医养结合服务协议书、胰岛素医嘱执行操作、长期照护人员口服药品登记分发记录、自备药品使用知情同意进行规范。
附件
《德阳市医养结合机构建设管理规范》(征求
意见稿)团体标准征求意见表
单位名称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序号 | 条文号 | 修改意见和建议 | 理由 |
其他意见 |